7月17日,從自治區(qū)公安廳傳來消息,廣西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四市邊境旅游異地辦證工作已正式啟動,全國各地的游客可參加有權經營邊境旅游業(yè)務的組團社在這四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赴越南旅游。
據(jù)警方介紹,今年以來,國家相繼批準廣西實施一系列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包括南寧機場口岸外國人落地簽證,為在我區(qū)居住的臺胞換、補發(fā)5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南寧市居民往來臺灣個人游、南寧市跨省流動人口在暫住地就近申請普通護照等等。
7月11日,受國務院委托,公安部和國家旅游局聯(lián)合發(fā)文,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參加邊境旅游的非邊境地區(qū)人員簽發(fā)邊境旅游出入境證件前往越南旅游。
目前廣西到越南的邊境旅游線路有憑祥至諒山、龍州至高平、東興至芒街、防城港至下龍、北海至海防和下龍、靖西至高平等9條邊境旅游線路。參加赴越旅游的團隊可從友誼關、東興、水口、龍邦、防城港、北?诎冻鼍掣霸侥下糜。
溫馨提示
參加邊境旅游的人員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游專用)時,需提交的材料有:
(一)填寫完整且貼有申請人近期免冠照片的《邊境旅游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證相片一張。
。ㄈ┒用裆矸葑C或戶口簿。
。ㄋ模┪礉M十六周歲的,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陪同,提交本人和監(jiān)護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以及監(jiān)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如戶口簿不能證明監(jiān)護關系則還需提交監(jiān)護證明材料。
(五)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臺灣居民可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提出申請。邊境旅游出入境證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3日內審批簽發(fā)并制作完畢,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延長至5日。